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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聚焦】暖心!松江区2020年教育资助政策来啦!

返校复课在即
为了不让一个学生
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2020年松江教育资助政策来啦!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工作安排,依据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每学期学生资助工作,请家长在学期开学时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负责老师(负责老师以各校具体安排为准)。
接下来,了解下

义务教育国家资助、农村营养午餐计划
一、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一)申请对象:本市公办、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在籍在读学生
(二)免费项目:免除代办服务性收费
(三)资助申请材料:
1、如实填写《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幼儿)资助申请表》
2、《扶贫手册》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需要镇一级或以上部门开具。
二、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

(一)申请对象:本市公办、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在籍在读学生
(二)免费项目:免除代办服务性收费
(三)资助申请材料:
1、如实填写《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幼儿)资助申请表》,本市户籍盖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印章;外省市学生盖镇一级或以上部门公章。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整本复印,不得跳页)。
3、学生与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即出生证等)
三、烈士子女和孤儿

(一)申请对象:本市公办、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在籍在读学生
(二)免费项目:免除代办服务性收费
(三)资助申请材料:
1、如实填写《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幼儿)资助申请表》
2、烈士证明、孤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整本复印,不得跳页。
四、残疾学生

(一)申请对象:本市公办、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在籍在读学生
(二)免费项目:免除代办服务性收费,残疾寄宿生免除住宿费及早餐、午餐、晚餐费。
(三)资助申请材料:
1、如实填写《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幼儿)资助申请表》
2、《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整本复印,不得跳页)。
五、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
(一)申请对象:本市公办、民办学校在籍在读本市户籍学生
(二)免费项目:餐费、课外教育活动费。
(三)资助申请材料:
1、如实填写《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幼儿)资助申请表》,并盖有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印章。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整本复印,不得跳页)。
3、学生与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即出生证等)
六、农村家庭学生营养午餐计划

(一)申请对象:本市公办及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本市户籍学生
(二)免费项目:餐费。
(三)资助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户籍性质为本市农村户口,且户口簿中“户别”一栏注明“农村”或“农村家庭”。提供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学生页复印件(整本复印,不得跳页)。
2、学生本人户籍性质为本市非农户口,学生家长(监护人)一方户籍性质为农村,且户口簿中“户别”一栏注明“农村”或“农村家庭”,学生和家长(监护人)共有一本户口簿。提供学生本人以及学生家长(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整本复印,不得跳页)。
3、学生本人户籍性质为本市非农户口,学生家长(监护人)一方户籍性质为农村,且户口簿中“户别”一栏注明“农村”或“农村家庭”的,但学生和家长(监护人)户籍不在一本户口簿。提供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整本复印,不得跳页)。
4、学生本人户籍性质为本市非农,学生家长(监护人)一方户籍在外地,并且所在地已经进行了户籍改革,取消了户籍性质,统称为“居民户”,但学生和家长(监护人)户籍不在一本户口簿。提供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整本复印,不得跳页);以及户籍所在地相关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证明中应写明户籍地已进行户籍改革,户籍改革前户籍性质为农村)。
5、学生与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即出生证等)。

高中政策
一、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一)申请对象:本市公办、民办等各类普通高中学校中在籍在读学生
(二)免费项目: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
(三)国家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4000元
(四)资助申请材料:
1、 如实填写《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幼儿)资助申请表》
2、《扶贫手册》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需要镇一级或以上部门开具。
二、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
(一)申请对象:本市公办、民办等各类普通高中学校中在籍在读学生
(二)免费项目: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
(三)国家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4000元
(四)资助申请材料:
1、如实填写《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幼儿)资助申请表》,本市户籍盖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印章;外省市学生盖镇一级或以上部门公章。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整本复印,不得跳页)。
3、学生与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即出生证等)
三、烈士子女和孤儿
(一)申请对象:本市公办、民办等各类普通高中学校中在籍在读学生
(二)免费项目: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
(三)国家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4000元
(四)资助申请材料:
1、如实填写《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幼儿)资助申请表》
2、烈士证明、孤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整本复印,不得跳页)。
四、残疾学生学校审核资料:
(一)申请对象:本市公办、民办等各类普通高中学校中在籍在读学生
(二)免费项目: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住宿费。
(三)国家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4000元
(四)资助申请材料:
1、如实填报《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幼儿)资助申请表》
2、《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整本复印,不得跳页)。
4、学生与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即出生证等)
五、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
(一)申请对象:本市公办、民办等各类普通高中学校中在籍在读本市户籍学生
(二)免费项目: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
(三)国家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四)资助申请材料:
1、如实填写《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幼儿)资助申请表》,并盖有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印章。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整本复印,不得跳页)
3、学生与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即出生证等)
六、其他家族经济困难的补助
(一)申请对象:本市公办、民办等各类普通高中学校中在籍在读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标准:结合学生困难情况,每生每年在1000-3000元范围内
(三)资助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出示医院病历证明。
2、父母、兄弟姐妹(不包括其他亲属)患重大疾病,出示医院病历证明。
3、父母一方或双方为重大残疾,出示残疾证明。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遇火灾或意外事故等),出示居委会证明材料。
5、家庭经济总收入较低的学生,父母收入由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收入状况证明原件,父母下岗或无业的,需提供由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原件。
6、其他不属于上述范围之内的困难家庭,由各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认定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7、以上情况都需提供学生与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即出生证等)。
备注
(1)学费:公办高中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收费标准予以免除;民办高中按每生每年4000元的标准予以免除。
(2)课本和作业本费:按每生每年最高600元的标准予以免除,学校收费低于该标准的,据实免除。
(3)住宿费:免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学校收费低于物价部门标准的,据实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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