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升小、小升初学生家长注意啦!刚刚,区教育局公布了《松江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公办民办学校具体报名时间和操作流程是怎样的?公办学校招生区域等相关信息何时能查?小编都替你整理好了,快来一起看看吧!
小学阶段招生
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
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家长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登记点应当告知照片上传的有关要求。
本区户籍中重度智障、听障和视障适龄儿童,到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进行信息登记,经松江区特教中心完成相关测试、登记等手续并参加市级鉴定后,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3月20日,公布《2020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分类操作细则》。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0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等相关材料。
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对登记就读一年级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5月30日—5月31日。
初中阶段招生
4月13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及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意愿征求截止日。
民办学校应在本区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经过松江区教育局审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可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2020年校外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少于2019年校外实际招生数)。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生源,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单列,依据《2020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分类操作细则》实施。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须向松江区教育局基教科、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办学特色等。
5月6日-5月8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
4月22日-4月23日,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工作。
5月18日-5月19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实施全程录像,本区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松江区教育局、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公布,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本区于5月20日-5月21日组织验证。
5月23日-5月24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按照《2020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分类操作细则》安排入学。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松江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
1. 《2020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2. 《2020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分类操作细则》。包括学校对口招生的区域范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等信息。因部分街镇资源补充和调整,2020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区域范围会有相应变化。
3. 各类学校的办学规模与设施等基本情况,包括:在校学生人数、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专用教室数量、运动场地面积和设施设备、图书馆面积和设施设备及生均藏书量、实验室及其数量等。寄宿制学校须公布其寄宿设施情况。
4. 各类学校教职工人数、专职教师人数和师生比、中高级职称教师数量和比例、教师学历结构和达标比例。民办学校公布学校教师队伍中退休返聘教师的人数和比例。
5. 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招生承诺、办学特色等。
6. 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学校通过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3月21日起,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松江区教育局将在上海松江门户网站(http://www.songjiang.gov.cn)或松江教育微信公众号等集中公布学校网上“校园开放日”时间安排和开放方式,学校网上“校园开放日”开放时间不少于7天,其中公办学校全部开展,民办学校可以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面谈或调查,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二)开展教育督导
松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全程参与、全面督查本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监督并指导学校履行依法规范办学的责任,逐步形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公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评估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监察机制
松江区教育局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本地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松江区教育局制定民办学校招生“三个承诺”监管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四)落实问责制度
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由松江区教育局责令限期改正,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
(五)实施“双减”措施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的,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存在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组织对报名的学生家长进行测评、调研等活动的,擅自在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由松江区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核减该校招生计划数,核减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上海市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网址:http://www.zsb.sj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1-57815945;021-57850213
招生监督电话:021-37736350;021-37736304